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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房山区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北京市房山区2017年食品安全宣传周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7年06月29日

 

 

北京市房山区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文件

 

 

京房食药办〔2017〕18

 

 

北京市房山区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印发北京市房山区2017年食品安全宣传周

工作方案的通知

区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各成员单位,各乡镇(街道)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按照《国务院食品安全办等19部门关于开展2017年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的通知》(食安办201710号)精神和北京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制定的《北京市2017年食品安全宣传周工作方案》(京食药安办201728号)精神,定于2017年6月29日至7月13日在我区举办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为切实做好我区食品安全宣传周各项工作,结合我区创建“北京市食品安全示范区”工作的进展,房山区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制定了《北京市房山区2017年食品安全宣传周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北京市房山区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6月20日 


北京市房山区2017年食品安全宣传周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如期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奋斗目标,坚持以人为本、科学发展,坚持普法教育与普及科学知识教育相结合,引导社会公众理性看待食品安全问题,坚定食品消费信心,增强食品安全参与意识、责任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营造全社会关注、支持、参与食品安全的良好氛围。

二、活动主题

2017年食品安全宣传周的主题为:“尚德守法 共治共享 争创食品安全示范区”。以房山区创建“北京市食品安全示范区”为目的,通过“德治”和“法治”两手抓,促进房山区食品安全环境升级,为房山区建成“生态宜居示范区”夯实基础。一方面,在强化企业主体责任和市场自律机制的同时,注重发挥政府监管宏观调控作用,推动食品产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安全保障能力和生产经营管理全面升级,满足人民群众从数量需求向安全、优质、健康需求的结构性转变;另一方面,运用创新社会管理和统筹综合治理的基本思路,促进政府职能转变,动员社会多元主体积极有序参与,形成严密高效、社会共治的食品安全治理体系。

三、宣传重点

各成员单位、各乡镇(街道)要围绕宣传周主题,突出“尚德守法 共治共享 争创食品安全示范区”的理念,特别是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切实落实食品安全属地监管责任,通过“八进”、“一站两栏”等形式全面开展食品安全科普宣教活动。

一是进一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用四个最严保障食品安全的要求,加大各级食品安全监管部门法律法规的学习宣贯,不断强化监管执法,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水平,加快完善统一权威的监管体制和制度;二是以创建北京市食品安全示范区为根本点,以食品安全科普知识为关键点,以食品安全领域科技监管手段为落脚点,为创建工作造声势、提气势、震威势;三是引导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及从业人员开展公德建设,大力宣传遵法守信典型,突出企业主体责任与品牌声誉,弘扬尚德守法的行业风气;四是引导广大社会公众积极参与智慧分享和实践创新,增强社会监督意识,提高科学素养和维权能力,营造人人关心食品安全的浓厚氛围。

四、主要安排

(一)食品安全宣传周主场活动

拟在拱辰街道昊天广场设立主会场,举行“尚德守法 共治共享 争创食品安全示范区”为主题的房山区食品安全宣传周启动仪式。区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有关领导,成员单位负责同志出席启动仪式。各乡镇(街道)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在本辖区设立分会场,举行食品安全宣传周启动仪式。活动现场可采取专题演出(如周末大舞台)、有奖问答、安全体验、发放宣传材料、观看展板展示、接受由食品监管人员进行现场咨询解答等形式,宣传食品安全知识。

(二)五项举措促进群众深度参与食品监管

以创建北京市食品安全示范区为目标,开展走进“食药辨安全”系列活动,做好群众互动宣传工作。一是探源头,组织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前往重点食品生产单位进行参观体验,如肉及肉制品生产企业、农产品生产企业、红酒生产基地等,通过观看食品生产过程、工艺流程等,增强食品安全信心;二是逛市场,组织基层社会监督员及社会代表前往农贸批发市场进行参观,了解食品来源、入场制度及市场管理;三是进企业,组织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代表前往食品经营单位进行互学互动,如观摩餐饮单位、商场超市等经营模式,了解食品卫生管理情况,解读阳光餐饮等相关政策;四是走机关,组织村和社区食药安全联络员代表前往食品监管相关单位,通过讲座、参观等形式,了解食品监管模式;五是辨安全,组织社区居民和群众代表前往食品监测点,如农产品监测机构、食品安全社区监测点等单位,观看食品现场检验检测手段,了解食品安全监测职能与服务。(各成员单位、各乡镇(街道)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及区食药监局负责承办)

(三)媒体集中宣传报道

以食品安全宣传周为契机,与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多种媒体联动协作开展食品安全专题报道,掀起强大宣传声势。通过多家新闻媒体权威发声,科学解读食品安全热点话题,科学分析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结果,引导公众科学认知食品安全问题,理性消费。(区食药监局会同宣传部门负责)

(四)食品安全主题宣教活动

一是开展农林产品质量安全科普宣教活动。编制农林产品质量安全科普宣传材料,通过广播、电视、报刊、网络以及微博、微信公众号等多种形式向公众普及农林产品安全消费知识,对农兽药残留、动植物生长激素、贮藏保鲜等热点问题进行科普解读,及时回应社会关切。组织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技术机构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实验室公众开放日”、“农产品质量安全常识有奖竞答”等活动,普及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根据农林业生产需要,组织相关专家分赴农林产品种植养殖环节田间,对生产经营者开展农林业标准化生产、农兽药规范使用、生产记录档案、贮藏保鲜、包装标识等方面的宣传和指导。动员农林业生产基地、企业、合作社等开展业务培训、法制宣传、警示教育。(区农业局、区园林绿化局负责)

二是开展学校食品安全科普宣教活动。针对在校青少年群体特点,通过专题讲座、主题班会、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开展食品安全科普宣教活动,激发广大青少年学生的参与热情。制作漫画、动画等中小学生喜爱的宣传手册,引导在校学生科学选择食品,预防食源性疾病。(区教委和区食药监局负责)

三是开展消费者权益保护科普宣教活动。进一步宣传解读《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食品安全法》《商标法》《广告法》等法律,宣传工商、消协组织会同有关部门维护消费者食品安全权益的工作成果和重大举措。开展多角度、多层次的食品安全宣教活动,强化消费者权益保护意识,倡导科学、健康、文明的消费习惯,提高识假辨假和维权能力,营造健康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房山工商分局负责)

四是开展粮食质量安全宣教活动。举办“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粮食质量安全宣传日”活动,在公共场所发放宣传手册,展示合格粮油产品,开展快速检测答疑,讲解常用粮食质量安全辨别小知识等。开展粮食质量安全科普讲座、实验室开放等活动,邀请公众动手体验和互动交流。组织“放心粮油”示范企业展示粮油样品,开展咨询服务,普及粮油质量安全知识。(区商务委负责)

五是开展景区及工地的食品安全宣教活动。在旅游景点、建筑工地设立咨询台,发放宣传资料,提高观光游客、建筑工人食品安全意识,防范食物中毒事件。向景区管理人员、民俗旅游户发放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手册,提高食品安全责任意识。(区住建委、区旅游委负责)

六是开展对食品安全监管人员、食品企业从业人员的教育培训。编制培训教材,通过集中培训、组织专家指导等多种形式对食品安全监管人员开展食品安全形势、法律知识、业务技能等培训,提升监管能力和执法办案水平;对食品行业从业人员、尤其是企业负责人和质量安全管理员开展法律法规、操作规范、警示教育等宣贯培训,增强食品安全从业人员的法制意识、诚信意识、首责意识和从业素质。(区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各成员单位、各乡镇(街道)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主办)

七是开展食品相关产品宣教活动。印制食品安全相关产品宣传小册,免费发放给广大消费者。详细解读《食品安全法》中明确的食品相关产品概念,用通俗易懂的方式,向消费者全面解读食品相关产品,了解食品相关产品与保障食品安全之间的关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

八是开展打击食品安全违法犯罪成果集中宣传活动。多种方式广泛宣传近年来打击食品安全违法犯罪成果,提振公众消费信心,震慑违法犯罪行为。(区公安局负责)

九是开展食品工业企业诚信体系建设宣教活动。开展专题宣传,宣传贯彻食品工业企业诚信管理体系标准,推广企业诚信建设工作中好的做法及经验。(区经信委负责)

十是开展食品安全标准与营养安全宣教活动。通过广播、电视、报刊、网络以及微博、微信公众号等多种形式,对食品安全国家、地方标准以及标准体系建设、食源性疾病致病菌、食品安全与公众健康等内容开展科普宣传。(区卫生计生委负责)

五、活动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成员单位、各乡镇(街道)要充分认识食品安全宣传周的重要意义,要建立统筹协调、分工协作、各负其责、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工作机制。要加强人员和经费保障,确保各项活动顺利进行并形成规模声势。要从场地、设施、环境、人员等方面排查风险隐患,制定应急预案,严格防控突发事件。

(二)增强活动实效

要突出宣传周主题,精心筹备、严密组织,配合媒体采用丰富多彩的表现形式,全方位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扩大活动覆盖面。要抓住社会热点问题,因地制宜,提高宣传周活动的实效性。要积极融合传统媒体与新兴媒体优势,不断丰富和完善宣传思路,充分激发公众主动参与的热情。

(三)严守纪律规定

活动期间要认真落实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中央八项规定,要厉行节约、轻车从简,要让活动更贴近群众、更接地气,不讲排场、不走过场,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四)及时总结成效

各成员单位、各乡镇(街道)要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制定宣传周具体实施方案,明确责任,确保各项活动落实到位。要认真总结宣传周活动的成效和经验,并运用到常态化的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工作中,确保各项举措具有可持续性,整治效果具有长久性。

请各成员单位、各乡镇(街道)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按照方案要求,结合辖区实际情况,开展好食品安全宣传和“北京市食品安全示范区”创建工作,并于7月11日下班前,将宣传周工作小结报送区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联系人:李钊钊,联系电话:89352996

 

 

 

 

 北京市房山区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6月22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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