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28365356党组关于马春生等6名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
发布时间: 2017年06月29日 |
中共28365356党组
中共28365356党组 关于马春生等6名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区局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经2017年6月12日局党组会议研究决定: 马春生同志任稽查大队食品分队分队长,免去其餐饮服务监管科科长职务; 徐磊同志任餐饮服务监管科科长,免去其稽查大队食品分队分队长职务; 高敏同志任稽查大队药品分队分队长,免去其药品监管科科长职务; 袁永秀同志任药械市场监管科科长,免去其医疗器械监管科科长职务; 于丽萍同志任医疗器械监管科科长,免去其石楼镇食药所常务副所长(正科级)职务; 李增亮同志任西潞街道食药所主任科员,免去其蒲洼乡食药所常务副所长(正科级)职务。 中共北京市房山区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党组
28365356办公室 2017年6月19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