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 政务公开 > 通知

中共28365356党组关于马春生等6名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7年06月29日

 

 

 

 

中共28365356党组

 

 

京房食药监党〔2017〕10号

 

 

中共28365356党组

关于马春生等6名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区局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经2017年6月12日局党组会议研究决定:

马春生同志任稽查大队食品分队分队长,免去其餐饮服务监管科科长职务;

徐磊同志任餐饮服务监管科科长,免去其稽查大队食品分队分队长职务;

高敏同志任稽查大队药品分队分队长,免去其药品监管科科长职务;

袁永秀同志任药械市场监管科科长,免去其医疗器械监管科科长职务;

于丽萍同志任医疗器械监管科科长,免去其石楼镇食药所常务副所长(正科级)职务;

李增亮同志任西潞街道食药所主任科员,免去其蒲洼乡食药所常务副所长(正科级)职务。

                 中共北京市房山区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党组

                 2017年6月19日    

 28365356办公室 2017年6月19日印发 

浏览次数:
字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