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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365356关于印发房山区高风险食品监督检查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7年09月06日

 

 

28365356文件

 

 

京房食药监办〔2017〕18号

 

 

28365356

关于印发房山区高风险食品监督检查方案的通知

区局各部门:

根据《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高风险食品监督检查的通知》要求,为切实保障我区高风险食品监督检查工作有序开展,及时消除食品安全隐患,提升食品安全水平,制定《房山区高风险食品监督检查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28365356

2017年8月30日

房山区高风险食品监督检查方案

目前我市正处于夏秋季肠道传染病高发季节,为进一步加强高风险食品安全监管,以食品安全风险发现和控制为目标,加大在本区食品生产、市场、流通和餐饮服务环节的监督检查力度,切实提升食品安全水平,为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创造良好社会环境,制定本方案。

1? 总体要求

坚持“属地管理,守土有责”的基本原则,以发现问题为导向,以控制风险为目标,突出重点,排查隐患,追根溯源,严防食品安全事件的发生。

2? 责任分工

各食药所负责高风险食品监督检查具体实施工作。食品生产科、食品流通科和餐饮监管科分别针对本监管领域内高风险食品组织监督抽检,督促指导各食药所做好监督检查工作。稽查大队加强与卫生计生部门的沟通协作,及时通报信息和情况,密切关注肠道传染病引发的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做好相关预防和控制工作。办公室做好舆情信息的监控与处置,积极回应社会关切。

3? 重点整治内容

(一)生产环节

结合2017年食品生产环节风险隐患排查和重点食品治理工作的安排,以肉制品,乳制品,糕点,瓶桶装水,冷冻饮品,冷链即食,即食鲜切蔬果等夏天热销供需量大,且易腐易变质的食品为重点,加强区级监督抽检和日常巡查力度,重点督促企业落实原辅料采购验收,生产过程控制制度,防止出现原辅料带入和生产过程致病菌污染情况的出现。同时,加强出厂检验制度的落实,确保出厂产品的质量合格。此外,根据近期投诉举报热点问题和高发问题的分析和研判,督促生产冷链运输和低温保存产品的企业,将质量控制工作向后延伸,加强对运输和销售网点的监督管理,禁止出现脱冷运输和储存的情况,切实保障食品质量安全。

(二)流通环节

1.进一步加强食品销售经营监管,规范经营行为,重点检查生食区域与熟食区域是否分开;待加工食品区域与直接入口食品区域是否分开;经营生鲜畜禽、水产品的区域与其他食品经营是否分开;销售散装食品,是否在其容器、外包装上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或者生产批号、保质期以及生产经营者名称、 地址、联系方式等内容;超过保质期或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处置是否符合规定。

2.临近秋季学校开学之际,要重点加强对校园周边食品销售经营者销售的调味面制品、熟肉制品、烘焙食品、糕点、饮料类等儿童、青少年经常购买食品的监督检查。

(三)集中交易市场环节

1.落实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管理责任和销售者主体责任,加强高风险食品的市场准入管理。督促市场开办者建立健全高风险食品入场销售者档案。

2.严格监督销售者切实加强自律,建立并落实进货查验记录、销售记录等制度,保证来源可查。严厉打击销售含有硝基呋喃、孔雀石绿等有害物质或非法添加有害物质的违法行为。

3.加强对各辖区内存在风险的点位、产品及相应产地的监督检查,有针对性地组织抽检,对多次抽检结果不合格的经营者,多次抽检结果不合格的产地或供应商应当采取退市措施。

(四)餐饮服务环节

1. 以主营烧烤类、海鲜类、快餐等餐饮企业及食堂为监督检查重点业态,以生食水产品,烤串、小龙虾、凉菜、熟食等为重点检查品种。

2.加强学校(含托幼机构)食堂、养老机构食堂、建筑工地食堂等集体就餐单位的监督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督促制定并完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提高食品安全事件防控食品及应急处置能力。

3.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重点检查餐饮企业的原材料进货查验及使用登记情况,肉类原料的检验检疫情况,重点关注进货来源不明、渠道不清的食品原材料。

4. 保持经营场所环境卫生,应具备防尘、防鼠、防虫害设施,应定期进行除虫灭害工作,防止害虫孳生。

5.加强餐饮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建立每日晨检制度,有发热、腹泻、皮肤伤口或感染、咽部炎症等有碍食品安全病症的人员,应立即离开工作岗位。

6.加强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增强食品安全责任意识和风险防范意识。

四、有关要求

(一)精心组织,务求实效

对辖区内重点业态、高风险食品有针对性地组织抽检、监督检查和执法行动,有效防控食品安全风险。根据辖区实际,加大监督抽检覆盖面和抽样数量。针对监督抽检、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当坚决予以立案,依法予以严惩;符合移送公安机关条件的,应当按照有关要求及时移送公安机关。

(二)锁定风险,问题导向

以防控风险为目标,发现风险、挖掘线索、净化市场。如实记录监督检查情况,包括被检查的单位名称、详细地址、有无许可证、抽检结果、食品安全各项相关规范制度落实情况等,确保监督检查取得实效。

(三)密切关注舆情,积极回应社会关切

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报刊等各类媒体,加强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科普知识的宣传力度,提高食品经营者的守法意识和消费者的食品安全意识。要密切关注舆情,跟踪舆情变化情况,加大对敏感信息的新闻解读,提高公众食品安全防范意识,引导正确的舆论方向。在市局统一部署和指导下,做好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和媒体关注。

(四)统筹协调,做好突发事件应对

加强与属地卫生计生部门的沟通协作,及时通报信息和情况,密切关注肠道传染病引发的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加强北京市食品药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2017年修订)相关知识的宣传培训工作,按照程序、时限等要求严格执行信息报告制度,做好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充分发挥各级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综合协调作用,组织相关部门做好肠道传染病食品安全预防和控制工作。

各食药所在检查过程中要如实记录监督检查情况。针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行为,应当予以立案调查,依法严厉查处,有效防控食品安全风险。发现突出问题应及时向区局各相关科室报告。

 28365356办公室 2017年9月5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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