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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房山区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加强“国庆”“中秋”两节及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期间食品药品安全保障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7年09月25日

 

 

北京市房山区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文件

 

 

京房食药安办〔2017〕24号

 

 

北京市房山区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加强“国庆”“中秋”两节及中国共产党

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期间食品药品

安全保障工作的通知

区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各成员单位,各乡镇(街道)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国庆”“中秋”两节将至(以下简称“两节”),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以下简称十九大)也将于10月18日在北京举办,为全面做好“两节”及十九大期间食品药品安全保障工作,确保全区广大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按照区委、区政府和市食药安办的统一部署,特将保障工作安排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为指导,以保障房山区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为宗旨,认真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和市食药安办的统一部署,通过加强食品药品监管,严厉打击食药领域违法经营行为,全面提高我区食品药品安全保障水平,为迎接“两节”的到来和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营造稳定安全环境。

二、组织领导

(一)成立房山区“两节”及 十九大期间食品药品安全服务保障领导小组。(名单见附件1)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二)部门职责分工

区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协调各相关部门开展食品药品安全服务保障工作。

区食药监局:负责全区食品(含保健食品、食品添加剂)、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的生产、经营、使用等环节的安全保障工作,重点加强定点供应单位和学校及周边食品经营户的监管,确保不发生食品药品安全事故。

区农业局、种植中心:负责全区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工作,加强对农资市场的日常监管,严格规范兽药、饲料、农药、种子、化肥等主要农业投入品生产经营行为,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化基地建设;针对定点供应企业制定保障方案,并进行全程跟踪,做好定点供应产品质量检测工作。

区市政市容委:负责全区餐厨垃圾规范管理工作,加快餐厨垃圾规范收运工作进展,使餐厨废弃物得到有效治理

区教委:强化“平安校园”建设,深入排查学校食堂安全隐患,配合食药监部门做好学校及周边食品安全整治工作。

区住建委:负责全区工地食堂的食品安全知识宣传培训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加大对工地食堂的监管。

区环保局:负责全区餐饮行业油烟污染物减排工作,控制餐饮业环保投诉举报率。

区商务委:负责全区粮油质量安全保障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完成肉菜追溯体系建设和对本区已纳入全市追溯体系的追溯节点进行监督检查,提升百姓生活性服务业品质

区公安分局:会同相关行政执法部门做好行刑衔接工作,严厉打击食品药品违法犯罪行为,加大重大食品安全案件查处工作力度。

区工商分局:深入开展无证无照经营和“拆墙打洞”专项整治行动;对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行为予以严厉查处。

区质监局:做好食品相关产品生产环节的质量监管和市级监督抽查不合格产品的查处工作。

区城管执法监察局:负责全区重点街面秩序,严查露天烧烤、占道经营等违法行为,加强对无照流动食品商贩的查处。

区卫计委:负责开展食品安全标准、预防食源性疾病、营养与健康知识宣传,切实做好保障期间全区食源性疾病和食品药品突发事件的流行病调查及应对处置工作。

区旅游委:负责全区A级景区和星级民俗旅游户做好食品安全防范工作。

区园林绿化局:做好全区林果、蜂蜜的质量检测和管理工作。

其他职能部门:按照各部门职责分工,积极配合相关行政执法部门做好“两节”及十九大期间食品药品安全保障工作。

各乡镇街道:落实属地管理职责,全面排查食品药品安全隐患,做好应急防范准备工作,切实维护好辖区食品药品安全。

三、工作重点

(一)认真开展各领域风险隐患排查工作

各部门、各乡镇街道要系统地开展各领域风险隐患排查工作,认真组织辖区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开展自查自纠,确保生产经营手续齐备,软硬件条件符合食品药品安全生产经营标准,认真梳理可能存在的隐患和问题,及时制定针对性方案,采取有效措施将安全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同时强化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企业从业人员开展安全管理和专业知识培训,推动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行业自律,提升行业标准。“两节”及 十九大期间,各部门、各乡镇街道要重点加大对校园及托幼机构、建筑工地食堂、繁华商业区、大型商场超市、批发市场、集期市场、养种植基地、旅游景区、农家乐、民俗旅游村(户)等食品经营单位、高危风险餐饮服务单位的隐患排查力度,发现安全问题要及时处置,为十九大胜利召开营造稳定安全环境。

(二)强化源头治理,切实保障食用农产品安全。

1.区农业部门要结合开展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清源”行动,坚持“源头入手,标本兼治”的工作思路,强化食用农产品监管。一是在保障期间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执法检查,加强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监督抽查,重点监控农产品生产基地,把好准出关口,确保不合格农产品不出基地,不入市场。二是会同食药、商务、公安等部门,加强对食品定点供应单位的监督检查力度和巡查抽检频次,督促其建立保障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严格落实各项安全保障制度,确保所供食品的安全。三是加大监测信息发布力度,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情况按照上级相关要求向社会发布,积极引导农产品安全生产和广大群众健康消费。

2.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兽药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从整治农兽药残留超标和违法使用高毒农药入手,以治理食品和食用农产品农兽药残留超标和违规使用禁限用高毒农药为重点,以食用农产品养殖基地、畜禽屠宰厂、农资销售单位、农副产品批发市场等重点场所,采取随机抽查、突击检查、全面排查相结合的方式,严查蔬菜、水果、茶叶、大米、畜禽、鲜蛋、水产品等主要农产品,重点查处违规使用禁用农药兽药、高剧毒农药、滥用抗生素、非法使用“瘦肉精”、非法收购屠宰病死畜禽和制售假劣农资、畜禽肉类注水等违法违规行为,严查私屠滥宰窝点,着力消除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隐患,确保无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发生,保障农产品消费安全。

(三)加强食品药品安全全程监管,确保公众饮食用药安全。

在食品生产环节,重点检查产品生产日期早标和回收食品再加工等行为,防止出现行业性、区域性的违法违规行为;在食品流通环节,强化对市场消费量大的米面粮油、肉制品、水产品、乳制品、酒类、饮料、熟食卤味、调味品、月饼、糕点等高风险食品的监督检查力度,严格落实索证索票管理制度,加强以食品物流配送、食品交易市场、集期市场、校园及周边食品经营户为重点的监督检查,特别是杜绝市场中的活禽交易;在餐饮消费环节,针对“十一”期间结婚办喜事数量剧增的现象,要加强对农村群体性聚餐等活动的监督指导,严防节日期间集体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严厉查处无证经营、采购、使用病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畜禽及其制品、劣质食用油以及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等行为;在保健食品环节,深入推进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专项整治,重点查处包装、标签、说明书中宣称具有功能主治、适应症或者明示预防疾病、治疗功能或药用疗效的保健食品。在药品和医疗器械环节,要求各药品生产经营使用单位严格按照GMP组织生产,对中药材原料、中药饮片成品进行全项检验,逐步完善自主检验能力。重点开展打击利用互联网发布虚假信息和收售药品违法行为专项行动,加强对生物制品、血液制品、中药注射液、特殊药品、一次性无菌医疗器械等高风险药品、医疗器械的检查;在社会面防控方面,各监管部门要紧密结合节日食品消费的特点,加强对易引发食品安全事故的重点品种和关键环节的监督检查。在加强日常监管的基础上,结合当前正在开展的“疏解整治促提升”、“无照无证及拆墙打洞清理”、“无照无证餐饮单位治理”等专项整治工作,将中秋灯会、游园会、繁华商业区、大型商场超市、批发市场、工地和学校食堂、旅游景区、农家乐、民俗旅游村(户)等人流集中、风险性大的地区和场所作为监督检查的重点,加强监督抽检和食品快检,对在节日期间食品生产经营容易出现的违法行为重点予以整治,确保市场供应产品的安全。

(四)制定应急预案,强化应急处置

建立健全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加强值班和信息报送制度,准备好应急资源和力量,随时应对突发事件的处置工作。各部门根据自身工作特点开展应急演练,从而有效应对各类食品药品安全事故,提升应急作战能力。发现发生食品药品安全事故或接到有关举报的,要严格按照应急预案及其操作手册规定,科学应对,讲究方法,及时进行调查处置,严控事态蔓延。建立健全食品药品安全风险研判机制,全面掌握各类风险隐患情况,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预警、早处置。

四、工作要求

(一)保持高度重视,精心部署各项重点工作

“国庆”、“中秋”是我国重要的传统佳节, 十九大是党和国家政治生活的头等大事,做好“两节”及十九大期间食品药品安全保障工作是当前工作的重中之重,各监管部门要高度重视,做到守土有责,守土有方,守土有效。各相关单位、乡镇政府要制定并认真落实本单位的保障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针对薄弱环节,加强领导,精心组织,落实责任,切实搞好监管工作,努力防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加强应急值守,确保突发事件应对有力

加强应急值守人员培训,保证能够及时、高效、妥善应对处置食品药品安全突发事件。严格执行值班值守制度,保持通讯畅通,做到“坚守岗位、要情必报、反应迅速、安全保密”,密切关注食品药品安全舆情动态,及时核实、研判、回应公众关注的热点问题。

(三)加强信息报送,确保沟通渠道畅通有效

各部门、各乡镇街道要按照工作要求,建全信息报送机制。严格按照具体的信息报送要求,及时上报当日安全保障情况和信息,保证各类信息上下沟通有效。保障工作结束后的第二个工作日12:00之前,将本部门保障工作总结报至区食药安办。

附件:房山区“两节”及十九大期间食品药品安全服务保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北京市房山区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9月18日

(联系人:杨东明,联系电话:89352996,邮箱:shipinban@126.com)

附件

房山区“两节”及十九大期间食品药品安全服务保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 区委常委、副区长 刘 兵

副 组 长: 区食药监局 局长 曹长安

成 员: 工商分局 局长 张玉河

区卫计委 主任 杨冬立

区应急办 主任 李占强

公安分局 副局长 魏元泰

区委宣传部 常务副部长 郝金英

区社会办 主任 于瑞林

区流管办 主任 赵书国

区经信委 主任 高武军

区旅游委 主任 朱仕生

区住建委 主任 胡玉富

区教委 主任 顾成强

区市政市容委 主任 李爱军

区农业局 局长 刘宝忠

区种植中心 主任 杨文淑

区质监局 局长 董树萍

区园林绿化局 局长 张福志

区环保局 局长 刘 金

区城管执法监察局 局长 安保良

区商务委 主任 高海军

区监察委 副主任 韩继华

区财政局 局长 董凤山

城关街道 主任 郭泽峰

西潞街道 主任 邱 刚

拱辰街道 主任 米忠诚

新镇街道 工委书记 王广健

长阳镇 镇长 王永民

韩村河镇 镇长 邵志杰

大石窝镇 镇长 朱华俊

周口店镇 镇长 张福利

窦店镇 镇长 李冠华

琉璃河镇 镇长 高晓坤

良乡镇 镇长 黄 莹

阎村镇 镇长 栗鹏程

张坊镇 镇长 王文路

石楼镇 镇长 刘荣秀

长沟镇 镇长 高运华

河北镇 镇长 刘学军

十渡镇 镇长 魏 然

青龙湖镇 镇长 王春年

大安山乡 乡长 余 涛

史家营乡 乡长 陈峰岩

霞云岭乡 乡长 杨叶辉

南窖乡 乡长 张喜利

佛子庄乡 乡长 薛全英

蒲洼乡 乡长 刘 芳

 

 

 

            

 28365356办公室 2017年9月2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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