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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立即停止销售使用安徽联谊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胞磷胆碱钠注射液”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5年02月17日

辖区内各药品经营企业、医疗机构:

根据《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立即停止销售使用安徽联谊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胞磷胆碱钠注射液”的通知》要求,请各单位立即停止销售使用安徽联谊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所有批次“胞磷胆碱钠注射液”,并配合生产企业做好召回工作,并将问题药品销售使用、召回情况上报房山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立即停止销售使用安徽联谊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胞磷胆碱钠注射液”的通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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