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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信息(2015年10月20日)

发布时间: 2015年10月20日

        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监督检查工作中发现“鸿乐”牌蜜汁青梅等5种食品不合格(名单见附件),现决定对不合格产品在流通领域采取停止销售措施,名单予以公示。

       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醒消费者:凡已购买上述不合格批次产品的消费者可凭购物小票和外包装向销售单位要求退货。

附表                              全市下架食品名单

序号
样品名称
商标
规格型号
生产日期
标注生产单位名称
不合格项目(标准值/实测值)
抽样地点
1
蜜汁青梅
鸿乐
150克/袋
2015-04-01
天津市鸿乐食品有限公司
二氧化硫 g/kg(≤0.35/0.82)
北京齐艳飞食品店
2
特级杏脯
鸿乐
100克/袋
2015-04-06
天津市鸿乐食品有限公司
二氧化硫 mg/kg(≤0.35/0.79)
北京齐艳飞食品店
3
水晶蜜枣
枣树园
454克/袋
2015-05-08
沧州枣园食品有限公司
二氧化硫 g/kg(≤0.35/0.48)
北京齐艳飞食品店
4
芙蓉杏
新年华
220克/袋
2015.3.9
兰州嘉年华食品有限公司
二氧化硫 g/kg(≤0.35/2.1)
北京信发利和食品店
5
特级杏脯
鸿乐
100克/袋
2015-04-15
天津市鸿乐食品有限公司
二氧化硫 g/kg(≤0.35/1.4)
北京泃河兴发副食经营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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