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案件名称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
负责人姓名
主要违法事实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做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备注
1
(京房)食药监药罚〔2016〕260151号
北京市房山区大石窝镇石窝村第三村卫生室使用劣药案
北京市房山区大石窝镇石窝村第三村卫生室
无
续立辉
使用劣药
处罚种类:罚款、没收物品
违反条款:《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四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四十九条第二款的情形。
处罚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七十四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八条进行处罚。
自动履行
立即执行
28365356
2016.0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