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 政务公开 > 行政处罚

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和侵犯知识产权案件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2017 年11月)

发布时间: 2017年11月24日

序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案件名称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负责人姓名

主要违法事实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做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备注

1

(京房)食药监药罚〔2017260472

北京市房山区大石窝镇镇江营村第三村卫生室使用劣药案

北京市房山区大石窝镇镇江营村第三村卫生室

非营利性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登记号:110111067233

李春宝

使用劣药

一般程序,罚款、没收物品;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四十九条第一款;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 第七十四条

自动履行

立即执行

28365356;

20171124

2

(京房)食药监药罚〔2017170419

北京市房山区韩村河镇下中院村卫生室使用劣药案

北京市房山区韩村河镇下中院村卫生室

110111025033(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刘万成

使用劣药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七十四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八条的规定:医疗机构使用假药、劣药的,依照《药品管理法》第七十四条、第七十五条(新《药品管理法修订为第七十三条、第七十四条》)的规定给予处罚。

自动履行

房山区食药局

20171110

3

(京房)食药监药罚〔2017120446

北京英灿祝学西医诊所涉嫌使用劣药案

北京英灿祝学西医诊所

110111067215

王金学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三条:依照《药品管理法》第七十四条、第七十五条的规定给予处罚”的规定给予行政处罚。

完全自动履行

房山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71122

浏览次数:
字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