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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发布2014年3月份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违法广告的公告


发布时间: 2014年04月30日 来源:

 

  2014年 3月,我局对本市27个电视频道、10个电台频道和32种报纸类平面媒体发布的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进行了监测,根据《药品广告审查发布标准》、《医疗器械广告审查办法》、《保健食品广告审查暂行规定》判定,属于严重违法违规的广告共计252条,涉及产品116个,均发布在平面媒体。现将监测结果公告如下。
  发布严重违法药品广告的有 84个品种、183条次,其中未经批准擅自发布的有51个品种,严重篡改批准内容的有4个品种,处方药在大众媒介做宣传的有52个品种。发布严重违规医疗器械广告的有14个品种、25条次,其中未经审批擅自发布的有2个品种,14个品种含有绝对化用语和不实的承诺,表示功效的断言或者保证。发布严重违规保健食品广告的有18个品种、44条次,其中未经批准擅自发布的有8个品种,严重篡改批准内容的有6个品种,含有治愈率、有效率、获奖及与其它品种进行比较等综合性评价的内容的有6个品种。违法违规宣传情节严重、刊播次数高的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主要有:
  一、广告中标示名称为“特研益心酮胶囊”、批准文号为“国药准字 Z20100014的药品,经查询药品通用名称为“益心酮胶囊”,批准的功能主治为“活血化瘀,宣通心脉,理气舒络。用于气结血瘀,胸闷憋气,心悸健忘,眩晕耳鸣;冠心病,心绞痛,高脂血症,脑动脉供血不足属上述证候者。”该广告声称“免除支架、搭桥手术的风险,血栓、血管、细胞、气血,四大问题迎刃而解”,并宣称“避免了猝死、中风,就算停药,身体也是健健康康的”。该药品是处方药,不得在大众传播媒介发布广告。广告中含有药品说明书以外的理论、观点,夸大药品适应症,不科学地表示功效的断言或者保证,利用专家、患者的名义为产品的功效作证明,严重误导和欺骗消费者。
  二、 广告中标示名称为“百灵奇草神贴”的医疗器械,产品的批准文号为“豫商食药监械(准)字2009第1260036号”。经查询产品名称为“聚能离子筋骨痛消贴”。该广告未经批准擅自发布,含有任意扩大医疗器械适用范围、绝对化夸大疗效、利用专家、医生的名义为产品功效作证明等严重欺骗和误导消费者的内容。
  三、广告中标示名称为“天光盐藻素”的保健食品,标示产品批准文号为“国食健字 G20040847。经查询产品名称为“天光牌盐藻天然胡萝卜素软胶囊”,批准的保健功能为“免疫调节”。广告声称 “一粒盐藻素祛百病,活到百岁很轻松”、“四步实现人体健康不生病”等。该广告未经批准擅自发布,夸大保健功能,含有绝对化用语和不实的承诺及表示功效的断言或者保证,误导和欺骗消费者。
  我局已将监测到的严重违法违规广告情况通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查处理;对违法违规广告中涉及北京生产企业品种的,依法依规采取了行政处理措施;对违法违规广告中涉及外埠生产企业品种的,转至相关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调查处理。在此,特别提醒消费者注意甄别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的真伪,必要时到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网站( www.cfda.gov.cn)数据查询中心获取经批准的广告信息,选择合法渠道购买相关产品,谨防上当受骗。
  特此公告。
 
 
 
 
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4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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