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设置
各区县食药监管局

  【主要职责】 统一受理区局食品、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和化妆品在生产、流通、使用方面违法行为的投诉举报;对市局投诉举报中心和区政府“非紧急救助系统”、“政风行风”热线转办的投诉举报进行批转办理、移送、跟踪、督促、审核、反馈;收集、汇总、分析本行政区域的食品药品投诉举报信息,按要求定期向上一级食品药品投诉举报机构报告;开展投诉举报信息的汇总、处理、分析、通报和回访;对下级食品药品投诉举报机构进行业务指导;承担本行政区域的食品药品投诉举报宣传、培训工作;承担区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联系电话:89364507 传真:89364507